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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哈拉的塗鴉簿 男性中年危機 (Sep 21, 12) | | | | 一般心智正常的男性,大約在十歲時會認清自己無法拯救宇宙,二十歲會認清自己無法改變人類歷史,三十歲會認清自己無法改變國家政府社會,四十歲會認清自己無法改變自己的人生。到了這時候,人生過了一半,個人的事業和資產也應該已經能看到盡頭。能暫時逃避現實的手段,也只剩下利用經濟能力去從事一些小小奢侈的活動。 換個幾百萬美金的房子是困難的,買套幾萬美金的音響是相對容易的。辭掉工作從此當個花花公子是困難的,買個相機成天去外拍小美女是相對容易的。我認識的中年大叔裏頭有人去買了Mercedes敞篷跑車,有人玩相機,有人玩音響,有人喝紅酒威士忌,也有人無所不玩。看別人談笑風生品味生命,心裏總有點物傷其類的悲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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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angebach (Nov 26, 12) | | 想太多!
可以寫、願意寫,就該多寫。
寫的誠實、有表達到,甚麼主題都好,讀者都會喜歡的。 通常差別在於作者自己習不習慣。
如果我是你,我會另外開一個部落格,稍微私密一點的,或許會更自在些吧。 | |
| | 我不是賤人 (Nov 26, 12) | | 下流美講的沒錯, "自己寫的爽最重要."
至於看的人, "看的不爽就不要去看." 不過人總是犯賤,硬是跟自己過不去. | |
| | Val (Nov 26, 12) | | 那個,其實我不寫文言文已經很久了。要更白話一點,其實那段留言只是為自己很久沒寫網誌找個理由解釋。 | |
| | Toddler (Nov 26, 12) | | 瓦兄,您能不能白話一點? | |
| | Val (Nov 26, 12) | | 有些時我會想:「寫這些東西到底於人於己有什麼好處?」這時候多半是什麼都不寫,然後去別人的網誌逛,暗暗抱怨別人文章更新太慢。有些時候我會想:「自己爽就好了管它別人怎麼想。」這時候會產量大增,有時一天能寫一兩篇。
但是網誌這種東西,寫得太多愁善感別人看了會全身發麻,所以只好多寫清新健康的主題。以我個人的氣質來說,寫稱讚人事物的東西或是很認真要論說什麼主題的文,事後看了總覺得很沒力,而且手法往往陳腐缺乏創意。只有在批評人事物的時候,寫得皮裡陽秋,迂迴曲折,柔腸百結,餘音繞樑。自己寫的時候痛快,事後看了也痛快。但這種東西寫了之後,午夜夢迴,總會懷疑自己的心靈是不是有點扭曲。 | |
| | orangebach (Nov 22, 12) | | 危機結束了吧?
該寫新文章了吧?
我知道寫這東西催不得 不過還是雞婆問一下 | |
| | Val (Oct 12, 12) | | 是啊,我剛剛才想起來,我的房屋貸款也是只剩下180個月就付清了。 | |
| | ac@40 (Oct 4, 12) | | 40!? No, I am only 25.... plus 180 months. | |
| | itchiang (Sep 30, 12) | | 看了這文章我發現另外一件事,就是某人五十歲才認命,但現在人四十歲甚至更早就認了,表示那年代其實也沒在多糟......,這也許也算是我的smartass。 | |
| | Val (Sep 30, 12) | | 也許到五六十歲以後,會因為變得更加成熟穩健鋒芒內斂而閉上嘴巴。有時其實自知有smartass的毛病,卻又忍不住多話。 | |
| | hc (Sep 30, 12) | | every one wish to forever young, but .... | |
| | itchiang (Sep 28, 12) | | 看起來還蠻像是現代版的四十自述,如果五十,六十與七十歲還繼續寫下去並且把十歲與二十歲濃縮成十五歲的話,也許有機會跟二千多年前那人講的那一段同時留名千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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