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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哈拉的塗鴉簿  Thank You for Smoking  (Apr 8, 12)

我們先來看一下幾張古時候的唱片封面:

你如果沒趕上LP的黃金時代但是買了同樣錄音的CD版本,應該會發現封面設計和這些原始LP不大一樣。 原因很簡單,當時的流行到了現代,已經變得政治不正確。 音樂雖然基本上還是當年的音樂,照片卻被淨化了。

這件事本身也許沒什麼大不了,也沒人規定老錄音出CD一定要沿用原來的封面設計。 用任何設計也許都不會對銷售量造成影響,不如用不會引起爭議的照片。 我並不是頑固的復古主義者,其實也並不那麼有興趣看音樂家抽煙,自己不抽煙,也討厭別人在我附近抽煙。 照理講應該對封面淨化沒意見,也該支持所有的反煙活動。但事情是不是總像表面那麼單純?

反煙的出發點固然是為了公益與大眾健康,正當性無可爭議。 現代社會已經成功地把煙草定位成類似毒品般的洪水猛獸,現在只差臨門一腳,就可以立法禁絕。 在過去幾十年的宣傳之下,吸煙人口比例逐漸下降,如果用民主表決的方式,反煙者應該能成功地用非常高的贊成比例通過任何法律。

這是典型的法律與制約所造成整個社會的想法行為改變。今天社會反的是煙,而我不吸煙,所以我不說話。明天如果有人提出研究報告,證明聽完蕭士塔高維奇的交響曲之後開車出車禍的比例會高20%並容易引起鬥毆,據此推動反蕭運動。如果社會當真因此形成反蕭共識,我是不是也該把所有蕭氏交響曲扔掉?這當然是個荒謬的例子。但如果反對運動的目標變成高脂肪油炸零食,高熱量軟性飲料,或是酒精飲料,你也許比較能了解我的出發點。

這個社會上有太多的 Spidermen 和太多的追隨者。也許他們的出發點的確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也的確是出於公正無私的信念,而他們的訴求也許都有充分的科學證據去證明,可能也得到多數民眾的支持。當雞蛋與高牆衝突時,事不關己的我們,可能常會傾向於站在高牆的制高點上嘲笑雞蛋的無知理盲不識時務。但我相信即使在政治正確的前提之下,善心公益與傲慢粗暴之間,只有薄薄的一線之隔。如果我們過度自信於自己的正義,往往就看不見那條線的存在。也許很多人覺得禁煙只是小事一樁死不了人。但如果爭議的焦點變成生活方式甚至於價值信念的改變與同化呢?

當做標題的 Thank You for Smoking 是我近年來所看過劇本對白最機智的電影。當我們過度習慣於站在多數方的價值觀看社會現象,自大到甚至不屑於為自己的價值觀尋找客觀的支持論點時,從反面思考可能會是當頭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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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y  (Apr 12, 12)
>>在這樣的原則之下,我支持在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因為會影響別人的健康與生命。但是在私人獨立的辦公室裏是不是也該禁煙,我認為應該有比較具彈性的考慮,如果對其他人不會造成健康影響,不應該趕禁殺絕。

私人辦公室的部分我沒意見. 我覺得比較有爭議的是多少人在同一場所就形成"公共場所"? 我舉個日本的例子.當年我常到日本出差的時候,日本餐廳還是有分吸菸區和不吸菸區,但是偏偏透過空氣空調,煙味還是會傳過來.

我曾想過:如果這部分由餐廳自行決定,但是要掛牌在門口,分成完全禁菸與非完全禁菸兩類餐廳呢? 不吸菸的客人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去不禁菸餐廳. 像我,大概就會選擇不去不禁菸餐廳. 當然,餐廳應該也很清楚,當他們不禁菸,就有可能失去部分客源(如我).

Val  (Apr 12, 12)
生命,自由,與財產這三者,我的優先順序是從前到後。我覺得政府管得愈少愈好,但是像執法與社會救濟還是應該由政府來做。我知道標準的 Libertarian 認為社會救濟應該由民間自己做,我反對這個論點,理由是不食嗟來食,也不希望出錢救濟的大戶把自己的宗教道德價值觀強加到需要接受幫助的人身上。一個政府如果有像樣的憲法,由政府做社會救濟比較不會發生這種偏差。

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我願意接受政府的強迫限制。如果目的是為了多數人的生命,我願意自由受限制。如果目的是為了多數人的生命或自由,我願意犧牲一些我的財產。但是我不接受政府因為反向的理由而強加在我身上的限制。我不願意犧牲一丁點我的自由,如果目的只是政府為了增加或保護多數人的財產。我也不願意犧牲我的生命,如果只是政府為了保護多數人的自由或甚至財產。對我這是原則問題,而完全不在於我的犧牲有多麼小,或是相對全社會得到的回報有多麼大。拔一毛以利天下,如果是我自願去做沒話說,但是政府或任何人不應該強迫我拔一毛,也沒立場對不願拔毛的人說三道四。

在這樣的原則之下,我支持在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因為會影響別人的健康與生命。但是在私人獨立的辦公室裏是不是也該禁煙,我認為應該有比較具彈性的考慮,如果對其他人不會造成健康影響,不應該趕禁殺絕。在全面禁煙的法律之下,事實上是吸煙者為了整體社會的利益而犧牲了自己一部分的自由,我認為不吸煙的人應該要了解這一點,而不是站在多數的一方把他們一腳踩扁。

我完全贊成資訊與標示公開透明。瘦肉精的事我雖然不想花太多力氣搞得泛政治化,但我覺得以台灣政府的說法,光是在肉品包裝上標示產地或成份其實不夠,在餐廳吃的或是買的經過處理的肉類(像肉醬肉鬆絞肉)在現實上無法執行標示,最後還是打爛仗。

suzy  (Apr 11, 12)
>>其實我們應該都算是某種型式的 Libertarianism

ha,上次你寫瘦肉精之文的時候,我本來就想留言了. 我覺得個人有選擇的自由,政府該做的不是管制,而是建立一個infrastructure to ensure information transprancy. 以反式脂肪為例,產品標籤上應該充分揭漏含有什麼成分,可能有什麼有害身體的結果,個人選擇要或不要吃
假設某種音樂有害,也是一樣,產品(如CD)上要充分揭漏那些訊息.個人選擇買回家聽也是個人的行為

我反對的是那種莫名奇妙強迫其他人分擔某些人行為的成本. 如果不是用商品選擇來講,我基本上就是反對"共產"---個人有選擇努力與多努力工作的自由,而這種選擇的結果個人自行承擔(例如薪資不同等等). 如果一個不努力,一個努力,但是拿的薪水一樣,那請問還有誰願意努力呢?

說不講,結果又講那麼多(自行掌嘴)XD

Val  (Apr 10, 12)
其實我們應該都算是某種型式的 Libertarianism

(Apr 9, 12)
順便補充一下: 也是因為尊重個人選擇的自由,我覺得政府少管一點最好. 所以我堅持反對"全民健保"這種強迫性,剝奪個人選擇(個人選擇投保或不投保)自由的政策.

ps/這應該是我對此議題的最後發言XD

suzy  (Apr 9, 12)
>>其實我要說的是除了外部性和社會成本,在天平的另一端,是不是還有其他的東西?像是個人的自由

先說,我不知道你定義的社會成本是什麼.
但是,這(上面引言)和我說的沒有衝突-- 人可以有選擇的自由,只要他選擇的行為結果只有他自己承受. 但是他選擇的結果強迫別人承受(也就是外部性),那麼被迫承受的人選擇不承受的自由呢?

想吃反式脂肪或從事任何危險活動,個人請便.他的自由應該被尊重. 但是強迫他人分擔成本,選擇不從從事那些人的自由也同樣該被尊重.

Val  (Apr 9, 12)
抽可樂稅是我對全民健保最大的疑慮。今天開始對垃圾食物飲料抽重稅甚至立法禁絕,明天就可以強迫全民減肥,後天可以用社會成本當理由,禁絕具危險性的戶外活動。大後天可以用節省醫療成本當理由,強迫七十歲以上老人住療養院。

或者舉另外一個例子。工會的存在以及集會遊行都會導致生產力降低,社會成本增加,稅收下降,這些都對第三者造成外部性影響,於是構成禁止工會與集會遊行的正當理由。又或者,像歌廳舞廳酒吧之類的娛樂場所造成奢靡的社會風氣,夜生活影響全民健康,增加治安風險與執法成本,因此構成對全民的外部性影響,所以夜生活娛樂該被禁絕。更進一步,也該實施宵禁。

其實我要說的是除了外部性和社會成本,在天平的另一端,是不是還有其他的東西?像是個人的自由,價值觀,和生活方式?是不是非要把全部的人標準化成一個所謂最佳狀態?我們只能用那麼簡單而毫無彈性的公式來決定公共政策嗎?

suzy  (Apr 9, 12)
>>明天如果有人提出研究報告,證明聽完蕭士塔高維奇的交響曲之後開車出車禍的比例會高20%並容易引起鬥毆,據此推動反蕭運動。如果社會當真因此形成反蕭共識,我是不是也該把所有蕭氏交響曲扔掉?這當然是個荒謬的例子。但如果反對運動的目標變成高脂肪油炸零食,高熱量軟性飲料,或是酒精飲料,你也許比較能了解我的出發點。

抽菸有外部性 (吸二手菸的人身體受害,且有可能大過吸菸者本身).類似的,假設蕭氏的音樂提高20%的車禍,車禍也有外部性.
至於垃圾食物或飲料,受害者限於引用者本身,那我沒意見.但若是強迫全民健保而且是齊頭式保費,那麼攝取垃圾食品也對第三者造成外部性(強迫分擔保費,明明是某些人自己選擇垃圾食品),那麼就和抽菸等一樣

簡言之,我覺得這不是政治正確與否的問題,對我來講是:我是否強迫得分擔其他人自發性行為造成的成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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