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行腳 |
瓦哈拉的塗鴉簿 蕃茄與薯條 (Dec 2, 11) | |||||||||||||||||||||||||||||||||||||||
這是一篇關於食物的抱怨文,遠因不可考,近因是昨天去聽音樂會之前在Dupont Circle吃了Bistrot du Coin。其實我自己該負部分責任,因為我竟盲目相信Yelp.com上的讀者評論與建議,沒注意到評論者的經驗與可信度。比如說,最新那則的作者自承是第一次吃法國料理。 寫完之後決定加上這段警告。雖然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如果有可能,還是希望大家在吃飯前後一兩小時內不要看這篇,如果引起任何不快的感覺,我就造口業了。 我一直痛恨在任何西式餐廳裏吃到加了蕃茄的菜,我討厭吃pizza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它的醬。後來自己做西餐才發現錯怪了蕃茄,原來我討厭的是蕃茄罐頭和蕃茄醬,也就是所有加工處理過的蕃茄。新鮮蕃茄有種細緻的微酸,也不那麼紅,再製蕃茄只有死酸加上死鹹,再加上罐頭滲出的鐵味,顏色和味道都像是添加了大量的人血。因為蕃茄,我基本上是拒吃義大利餐廳,但對法國餐廳殊乏戒心。看了yelp上有人大力推Bistrot du Coin的mussel,尤其是蕃茄基底的西班牙風醬汁,於是叫了來當前菜。Mussel是蒸得不錯,醬汁裏的大蒜青豆和西班牙香腸也都很好,但一切就壞在那鍋湯和湯裏的罐頭蕃茄。為了加強蕃茄味,我猜廚師大概連罐頭裏的汁都倒了下去。罐頭裏浸泡固體物質的汁液本質上就有如浸泡標本的福馬林,泡久了底層還會有一層曖昧難言的混沌。而且那深沉暗紅的色澤,加上懸浮的有機物質,怎麼都無法讓我相信它除了蕃茄什麼都沒有。這樣的東西就成了主宰這道菜的主要味道,也是唯一能嘗得出來的味道。對這道菜,也許吸血鬼會有和我截然不同的評價。 有人說他們的烤雞和薯條很不錯,就叫來當主菜。其實如果去掉烤雞的醬汁,這道菜當真很棒,如果你能在十分鐘之內吃完的話。當然這不是餐廳的錯,事實上除了醬汁外他們已做到極致,上桌時薯條和雞不只是熱,而且會燙嘴燙手。 廣義來說的烤禽鳥真正好吃的只有皮和靠近皮的肉,愈厚的肉愈難吃。真正厲害的烤鳥根本不需要靠外加的醬汁潤滑,要一口咬下後禽鳥本身肉汁滿口流竄才算本事。當然這麻煩得要命,人家只賣$17的半隻烤雞,不會有任何廚師認真對這隻雞為人類文明存續所貢獻出的生命表現一丁點的敬意,所以雞胸裏側的肉有如乾柴可生烈火,是完全可以理解與接受的。人家如果真做出豐腴多汁的烤雞,說不定反而會有更多人批評奶油太多不健康什麼的。但是這道烤雞所附的白醬也實在太過份了點,我承認不喜歡rosemary是我個人的問題,但這醬也太鹹了,難道法國人都這麼吃的嗎?桌上有一瓶750毫升的冰水,吃mussel時因為覺得太鹹,已經喝掉三分之一了。我已經特意把烤雞的醬撇開,還是渴到把剩下的三分之二瓶水給喝完了。老實說,這比在同樣時間內喝完一瓶750毫升的葡萄酒還讓我震驚。我想:shit, 希望我的膀胱爭氣點,等會音樂會好歹要撐到中場休息。 有yelper說這裏的薯條是他在DC吃到最好的,我想這不是廢話嗎。你如果願意等十幾二十分鐘,或是運氣特好在麥當勞剛好吃到剛炸出的薯條,並且在變溫之前吃光,所吃到的薯條都會是全宇宙最無敵的。一旦超過十五分鐘或是變涼以後,當初再完美的薯條都會變得難以下嚥。可惜我吃東西太慢,全DC最好的薯條被我留下了一半。 這想法雖然有點齷齪,但我忍不住有點好奇餐廳是如何處理食客吃剩的薯條。以他們給的量,如果大部分的人能吃光,這餐廳會需要更寬的門和更堅固的椅子。 結果音樂會很好聽,我也順利撐到中場休息才去解放。解放後還是覺得渴,又喝了一大杯的水。奇怪,不知喝的水哪兒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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