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行腳 |
瓦哈拉的塗鴉簿 宗教節日 (Oct 31, 11) | ||||||||||||||||||||||||||||||||||||||||||||||||||||
在美國混日子,我對於美國政府的一些國定假日,像是華盛頓生日哥倫布日,甚至退伍軍人節,其實都沒什麼意見。就好像台灣的耶誕節放的假叫做行憲紀念日,Halloween放的假叫做 蔣公誕辰。這檔子事只要公平而且不影響我的正常生活或是收入,我都沒太多意見。但是女兒上學之後他們學校經常性的宗教節日或是所謂的Teacher's Professional Day,卻讓我困擾不已。比如像今天他們學校就放假,而我相信放假的理由絕不會是萬聖節,當然也不太可能是慶祝民族救星世界偉人的生日,但我也並沒太大興趣去搞清楚放假的名目。 當然我完全能夠了解每個人都想上天堂,如果所信的宗教教義上說要紀念或慶祝所有宗教節日而教徒忠實執行,這我也毫無意見。但如果是為了你要上你的天堂而要完全無辜的我去全力配合,這就難免我會有點不滿。想當年我們慶祝 蔣公生日,雖然說有些人不太開心,但至少大家也都拿到薪水,免費放一天假也沒什麼好抱怨,就當做是你工作的公司老闆決定在他生日那天放全公司的假,也就是了。但美國的這些宗教節日,本質上是教育委員會決定的。所以當有些人在家裏贖他們民族或宗教的罪,因為學校放假,我們也很不幸要被波及,雖然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又是要贖什麼罪。 我是說:wtf? 你的天堂並不歡迎我而我也沒興趣去攪和,為什麼要我去配合你的升天大業?更何況,如果人世這麼不值得留戀,要早點升天也不會有人留難,為何其他人要被連累? 有人說美國憲法規定宗教平等,我覺得那只是屁。當事情牽涉到個人私利時大部分的主其事者還會因為道德法律而約束自我,但是當事情牽涉的是個人宗教信仰時,主事者突然就會有殉道者情節,做任何事都能得到原諒。所以布希可以下令耶誕節連放兩天假,公立學校在三四月放的假不叫復活節而叫春假。 我們常常夢想在民主體制下多數人能尊重少數人的訴求,但在正常情況下這從不會發生。而那些主張自己向來遭受壓迫的少數人一旦掌握主導權,也從來不會去尊重那些失去發言權的人,而只會全力發揮自己的控制權。 所以我主張取消所有宗教節日,否則我一旦掌握權力,我會把我的生日定為假日並且規定大家要背誦我的嘉言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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