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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譜雜記的塗鴉簿  煎羊小排  (Dec 30, 23)

我覺得羊肉並不容易料理,不像牛排的容錯率那麼高。牛排煎老一點通常還不會太難吃,羊排煎老了簡直難以下咽。再加上羊肉特有的味道(或者有人稱為腥羶味),如果沒處理好,會相當可怕。

一般超市買到的羊小排(Rack of Lamb)大多宣稱是 Frenched 過,意思是骨邊多餘的肉和脂肪已被清除。話雖如此,其實還需要進一步處理。我個人覺得最大的問題不在於骨邊脂肪,而在筋。以這張網路照片為例:

照片中白色那一片其實是筋,不是脂肪。可能我太挑剔,我覺得這筋非常影響口感。羊排的肉如此軟嫩,咀嚼中卻碰到很難咬斷又風味欠佳的筋,實在很煞風景。我基本上會在處理時把這些筋儘量去除,口感會好得多。此外有可能的話,多餘的脂肪也儘量去乾淨。牛排裡的脂肪能增加風味口感,但羊肉裡的脂肪只會增加羊騷味,多了並沒有好處。

可能因為我家的烤箱溫控不準(或是我嘴巴的問題),我用烤箱的食譜做出來得羊小排幾乎都過老。我比較喜歡用鍋煎出來的口感,實驗後覺得最理想的方法是每兩根肋骨作為一個單位下刀切開,通常一個 rack 會有八或九根肋骨,這樣可以切成四或五個單位。兩根一單位的優點是厚度較適當,一根肋骨太薄,煎起來必然過老。兩根其實太厚,但可以煎久一點,我的經驗裡四個面中火煎六到八分鐘,中間還是 rare 到 medium rare ,當然太薄的另當別論。下方照片適處理完的生羊排,這次我因為時間有限,沒再進一步清乾淨骨邊肉和脂肪。

如果要一次煎一整個 rack ,最好用大點的煎鍋,像是 11 英吋。需要稍多的油,因為羊小排不是平的,有些部位很難接觸到鍋底,很難被均勻煎到。大約兩分鐘翻面,一共有四個面。原則上煎八分鐘,怕太生的可以在八分鐘後轉小火再煎四分鐘。

這是成品照:

羊小排適合薄荷醬或是酸甜醬,煎完羊小排的鍋倒掉多餘的油,中火倒下少許紅酒 deglaze 鍋底,加一或二 tbsp 手頭有的果醬,像是 raspberry,再加一或二 tbsp 的醋,像是 Balsamic Vinegar 或 Apple Cider Vinegar,攪勻開大火濃縮至黏稠。

上次耍帥,做了個 Kir Royale 醬,用香檳酒 deglaze ,再倒入 crème de cassis 開大火濃縮。雖然聽起來美好,實際配上羊小排,才覺得酸味不夠,需要加醋才能撐起場面。


在台灣的 Costco 買到的羊小排居然是已經切開來的,而且是在每根骨頭中間切開,非常薄,很難做得嫩而好吃。如果用鍋煎,表面還沒變色中間就熟透了,用烤箱可能也一樣。我的做法是用瓦斯噴火槍炙燒,抹鹽調味後放鍋裡但不開火,一片片輪流兩面炙燒,燒到整面稍微變色換面,每面大概一分多鐘,肉厚的話稍久一點。最後成果也還不壞,熟度很好,相當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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